七年之痒:从赘婿到百亿大神
137
总点击
林晚,沈砚
主角
fanqie
来源
小编推荐小说《七年之痒:从赘婿到百亿大神》,主角林晚沈砚情绪饱满,该小说精彩片段非常火爆,一起看看这本小说吧:深夜热搜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,继续改稿子。光标在文档末尾闪了快十分钟了,最后一段他怎么写都不对劲。。,第四下,连着来的。,伸手去够手机。手指碰到屏幕的瞬间,又震了一下——阿城发的语音,连着五条,最后一条文字消息:“哥,你看这个。”。,点了播放。,音乐声特别吵。他眯了眯眼,认出那是万豪酒店的宴会厅——林晚上午跟他说过,今晚上有个庆功会...
精彩试读
凉透的早餐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客厅的灯还亮着。。,砂锅盖子上凝了一层水珠。他掀开盖子,排骨藕汤,炖了快四个小时,骨头都酥了。这是林晚最喜欢的汤。每次喝的时候她都会眯着眼睛说“老公你真好”,他嘴上说“你每次都这句”,其实挺高兴的。。表面结了一层油膜,白花花的。沈砚端起砂锅,倒进水槽,排骨和藕块滑出来,落在滤网上。一块藕卡在滤网孔里,他用筷子拨了一下,没拨动。就让它卡在那儿了。,走到客厅。沙发上的毯子团成一团,她早上走之前随手扔的。他伸手把毯子抖开,叠了两下,放在扶手上。,他站在客厅中间,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。窗外的天还没亮,路灯的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。客厅很安静,安静到能听见冰箱的压缩机在嗡嗡响。,凌晨四点半。,结了一层黑红色的痂,周围有点肿,皮肤撑得发亮。他没处理,不是不想,是没想起来。,他才觉得右手虎口在跳着疼。一下一下的,像有根线在往外抽。,就走进了厨房,开始做早餐。,四个。他和林晚一人两个,她喜欢吃溏心的,蛋黄要流的那种。这个火候他练了很久才掌握,开始的时候总是煎过头。淘米,煮粥。白粥,放了一点点糯米,煮出来会稠一点,林晚喜欢那种口感,她说“小时候外婆煮的粥就是这样,能挂住勺子的那种”。小菜是清炒的时蔬,冰箱里还有一把芥蓝,洗了,切段,蒜蓉爆香。,手很稳。切菜,下锅,翻炒,装盘。像过去五年里的每一个早上。,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。明明她不在家。明明她可能一整天都不会回来。但他还是一样一样地做完了,摆在餐桌上。两个人的位置,两副碗筷,两杯温水。煎蛋放在她喜欢的那只小碟子里,白底蓝花的那只,她说是他们刚搬进来时一起在超市挑的,“多好看啊,有家的感觉”。,两碗,放在对桌的位置。,看着对面那个空位。
椅子是她昨天早上坐过的,推得有点歪,她每次吃完饭椅子都不推进去。他说过几次,“椅子推进去,绊倒人”,她说“好好好”,但第二天还是歪着。
昨天早上他们吃的也是粥。她一边喝一边看手机,说“今晚公司庆功会,可能会晚点回来”。他说“好,汤给你留着”。她笑了,伸手过来摸了摸他的脸,“老公你最好了”。那是大概十五个小时前的事。
沈砚坐在椅子上,没动筷子。他在等。等什么,他也不知道。可能是等她回来,可能是等她一个消息,可能是等她一个解释。但那条“你疯了?”之后,她再也没有发过任何消息。
他刷了一下朋友圈。陆景行的头像换了,换成了一张侧脸照,额头上贴着一块纱布,纱布上有一点点血迹。配文是“没事,一切都会好的”。这条朋友圈没有人点赞。
沈砚把手机放下。粥凉了。
太阳从东边升起来,阳光透过百叶窗照进厨房,一条一条地落在餐桌上,落在凉透的粥碗上。他把粥端起来,放进微波炉,转了两分钟。端出来,热气冒了一下,很快就散了。他拿起勺子,搅了搅,没喝,又放下了。
时间走到九点。民政局开门的时间。今天是周六,民政局应该上班吧?他也不确定。反正她也不会去。
林晚还在医院。昨晚他走之后,她上了救护车,陪着陆景行去了医院。他在高架上开车的时候,手机震了好几下,都是朋友发来的消息——“嫂子在医院那个姓陆的缝了八针嫂子一直在陪他”。他每条都看了,没有回复。
十点。沈砚把粥又热了一次。这次只热了一碗,他的那碗。林晚那碗已经热过两次了,米粒都快要化了,胀得很大,粥变得像浆糊一样,稠得搅不动。他喝了一口,烫的。味道不对,他也说不上哪里不对,就是不对。
他把碗放下了。
十一点。沈砚站在阳台上,手里拿着那杯没喝完的温水。阳台上的绿植是她上个月买的,说是要在家里养点绿色,这样心情好。龟背竹的叶子上落了一层灰,他伸手擦了一下。楼下的小区花园里有人在遛狗,一只金毛,跑得很快。
以前他们也养过一只猫,林晚捡的流浪猫,橘色的,特别胖。那只猫喜欢趴在沈砚腿上睡觉,林晚每次看到都会说“你看它多喜欢你”。后来猫生病死了,林晚哭了一晚上,沈砚把猫埋在小区花园的那棵桂花树下。之后她没有再养任何宠物,她说“不想再难过了”。
十二点。沈砚从阳台走回厨房,把林晚那碗粥倒掉了。倒之前他看了一眼,粥的表面结了一层皮,米粒完全看不出形状,像一碗白色的糊糊。他端起碗,倒进水槽,粥顺着排水口流下去,在管道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。他把碗放进洗碗机,然后把灶台擦了一遍,擦得很认真,连油烟机的边角都用抹布擦过了。
厨房恢复成没人用过的样子。
这时候他才走进衣帽间。
衣帽间在走廊尽头,左边是林晚的区域,右边是他的。林晚那边的柜子塞得满满当当,按颜色排列,从浅到深,春天的新款还有几件没拆吊牌。他的那边,空荡荡的,黑白灰,不到十套衣服,整整齐齐地挂在衣架上,每件之间隔着相同的距离。
他拉开最底下的抽屉,拿出三个行李箱。两个大的,一个登机箱,黑色的,放在角落里很久了,上面落了一层灰。他蹲下来,用湿布擦了一遍。
开始收拾东西。
从衣架上的衣服开始,一件一件取下来,叠好,放进行李箱。他叠衣服的方式很整齐,先把衬衫扣子扣好,翻过来,袖子折到背后,再对折,叠成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方块。这是他在出版社实习的时候学会的。林晚每次看到他叠衣服都会说“你也太讲究了吧”。
他叠了五件衬衫,两件毛衣,三条裤子。然后又从柜子深处翻出几件旧T恤,都是在家穿的,领口有点松了。有一件是他们去**旅行时买的,林晚说这个牌子的T恤舒服,非要给他买三件,她说“不行,你要换着穿”。三件都还在,叠好,放进去。
接下来是书。书桌上放着一摞,床头柜上放着一摞,书架上也散着几本。他一本一本拿起来,看了看封面。有些书是他写稿子时参考用的,里面贴了很多便签条,密密麻麻的批注,这些得带着。有些书是林晚买的,她不太看书,但喜欢买,买了也不看,就放在那儿当装饰。他把她买的书挑出来,放在书桌上,没有带走。
然后他走到书房,蹲下来,打开保险柜。保险柜在书架最底层,被一堆旧杂志挡着。他转了密码锁,咔嗒一声,门开了。
里面的东西不多——一个牛皮纸信封,里面是房产证和几份股权协议;一个U盘;一本存折;还有那枚戒指。
他把信封拿出来,文件抽出来大致翻了一下,又塞回去,放进行李箱的夹层里。然后是存折。存折是林晚不知道的。不是故意瞒着,是没找到合适的时机说。后来钱越存越多,就更不知道怎么开口了。“其实我很有钱”这种话,怎么说都显得像在炫,所以他一直没说。
保险柜空了。他把门关上,转了密码锁,站起来。
衣帽间里,他的那半边已经差不多空了。衣架上只剩下几个空衣架,歪歪扭扭地挂着。林晚那边还是满满当当。她要是回来,大概不会马上发现他的东西少了。她忙,每天回家就是换衣服、洗澡、看手机、睡觉。衣帽间她每天都会进来,但从来不看他的那半边。因为不需要看,他一直在那儿的。
沈砚站在衣帽间中间,周围全是林晚的衣服。那条红色裙子是她去年年会穿的,那件灰色大衣是他们刚搬进来那年买的,袖口有点起球,那个包是她今年生**送的。
他转身,走出了衣帽间。
行李箱已经收拾好了,三个箱子立在玄关,一个黑色背包放在最上面。他看了一眼手机,十二点半。没有未读消息。
他走到厨房,把灶台又擦了一遍。然后检查了窗户有没有关,水龙头有没有拧紧,电器有没有断电。这些事情做完之后,他站在客厅中间,环顾了一圈。茶几上还有她的杯子,杯底剩了点咖啡,干了一圈褐色的印子。他把杯子拿到厨房洗了,倒扣在沥水架上。
然后他走到门口,拿起行李箱。拉杆抽出来的时候,金属摩擦的声音很轻,但在这个安静到能听见自己呼吸的房子里,显得特别清楚。他把行李箱推到门外,靠在走廊的墙上。
最后看了一眼那个家。客厅、厨房、走廊尽头的衣帽间、紧闭的书房门、阳台上那盆龟背竹。还有餐桌,两副碗筷还在原来的位置。他刚才只收了自己的那副,林晚的那副还在——碗里的粥已经倒掉了,但碗还放在桌上,筷子搁在碗沿上,旁边是那杯没动过的温水。
他关了灯,走出去,带上了门。
门锁咔嗒一声。
走廊里很安静,楼道的灯是声控的,他站了一会儿,灯灭了。他没有跺脚,没有咳嗽,就在黑暗里站了几秒,然后拉着行李箱,走向电梯。
电梯门打开,他走进去,门关上。数字从21往下跳。20,19,18。电梯里的灯管有一根不太亮,光线昏昏的。
他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那个易拉罐拉环。她戴了三年,后来断了,滚到会议桌底下,她趴在地上找了半天。那天她回家说这件事的时候,语气气呼呼的,但眼睛是笑的。她说“沈砚,你欠我一个真的戒指”。第二天他就去买了。她戴上钻戒的那天,在镜子前看了很久,然后转过头说“你是不是偷偷存了私房钱”。他说“写稿攒的”,她说“写稿能攒这么多”,他说“嗯”。她没问了。
有些问题不问,不是因为信任,是因为怕拆穿了,发现对方不是你以为的那个人。
但他从来没瞒过她。
他只是没主动说。
电梯到了一楼,门开了。大堂里有个物业阿姨在拖地,看见他和三个行李箱,问了一句“要帮忙吗”,他说“不用”。
走出大堂,阳光很好,十一月的正午,太阳照在脸上,微微发烫。
他把行李箱塞进后备箱,背包放在副驾驶。发动车子的时候,手机震了一下。他看了一眼。
不是林晚。是阿城:“哥,你还好吗?”
沈砚打字:“没事。”
阿城:“嫂子那边……你打算怎么办?”
沈砚盯着这几个字,手指在键盘上悬了几秒,然后打了三个字:“不知道。”
不是“签离婚协议”,不是“不再联系”,是“不知道”。他确实是不知道。不是不知道想不想离婚,是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活。过去五年,他的生活里全是她。做早餐,等她下班,留灯,炖汤,帮她熨衬衫,陪她看电影,听她讲公司里的事,听她抱怨谁谁谁又给她使绊子,听她说“老公我今天好累”。每天都是这样。很固定的节奏,他习惯了。
现在这个节奏被打碎了。不是陆景行打破的,是他们自己。是他昨晚踹开门的那一刻就已经被打碎了。
手机又震了。阿城:“要不要我帮你找律师?”沈砚打了两个字:“晚点。”
他现在不想谈这些。他现在只想把车开出去,开到某个地方,停下来,然后一个人待一会儿。
但去哪儿,他不知道。
椅子是她昨天早上坐过的,推得有点歪,她每次吃完饭椅子都不推进去。他说过几次,“椅子推进去,绊倒人”,她说“好好好”,但第二天还是歪着。
昨天早上他们吃的也是粥。她一边喝一边看手机,说“今晚公司庆功会,可能会晚点回来”。他说“好,汤给你留着”。她笑了,伸手过来摸了摸他的脸,“老公你最好了”。那是大概十五个小时前的事。
沈砚坐在椅子上,没动筷子。他在等。等什么,他也不知道。可能是等她回来,可能是等她一个消息,可能是等她一个解释。但那条“你疯了?”之后,她再也没有发过任何消息。
他刷了一下朋友圈。陆景行的头像换了,换成了一张侧脸照,额头上贴着一块纱布,纱布上有一点点血迹。配文是“没事,一切都会好的”。这条朋友圈没有人点赞。
沈砚把手机放下。粥凉了。
太阳从东边升起来,阳光透过百叶窗照进厨房,一条一条地落在餐桌上,落在凉透的粥碗上。他把粥端起来,放进微波炉,转了两分钟。端出来,热气冒了一下,很快就散了。他拿起勺子,搅了搅,没喝,又放下了。
时间走到九点。民政局开门的时间。今天是周六,民政局应该上班吧?他也不确定。反正她也不会去。
林晚还在医院。昨晚他走之后,她上了救护车,陪着陆景行去了医院。他在高架上开车的时候,手机震了好几下,都是朋友发来的消息——“嫂子在医院那个姓陆的缝了八针嫂子一直在陪他”。他每条都看了,没有回复。
十点。沈砚把粥又热了一次。这次只热了一碗,他的那碗。林晚那碗已经热过两次了,米粒都快要化了,胀得很大,粥变得像浆糊一样,稠得搅不动。他喝了一口,烫的。味道不对,他也说不上哪里不对,就是不对。
他把碗放下了。
十一点。沈砚站在阳台上,手里拿着那杯没喝完的温水。阳台上的绿植是她上个月买的,说是要在家里养点绿色,这样心情好。龟背竹的叶子上落了一层灰,他伸手擦了一下。楼下的小区花园里有人在遛狗,一只金毛,跑得很快。
以前他们也养过一只猫,林晚捡的流浪猫,橘色的,特别胖。那只猫喜欢趴在沈砚腿上睡觉,林晚每次看到都会说“你看它多喜欢你”。后来猫生病死了,林晚哭了一晚上,沈砚把猫埋在小区花园的那棵桂花树下。之后她没有再养任何宠物,她说“不想再难过了”。
十二点。沈砚从阳台走回厨房,把林晚那碗粥倒掉了。倒之前他看了一眼,粥的表面结了一层皮,米粒完全看不出形状,像一碗白色的糊糊。他端起碗,倒进水槽,粥顺着排水口流下去,在管道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。他把碗放进洗碗机,然后把灶台擦了一遍,擦得很认真,连油烟机的边角都用抹布擦过了。
厨房恢复成没人用过的样子。
这时候他才走进衣帽间。
衣帽间在走廊尽头,左边是林晚的区域,右边是他的。林晚那边的柜子塞得满满当当,按颜色排列,从浅到深,春天的新款还有几件没拆吊牌。他的那边,空荡荡的,黑白灰,不到十套衣服,整整齐齐地挂在衣架上,每件之间隔着相同的距离。
他拉开最底下的抽屉,拿出三个行李箱。两个大的,一个登机箱,黑色的,放在角落里很久了,上面落了一层灰。他蹲下来,用湿布擦了一遍。
开始收拾东西。
从衣架上的衣服开始,一件一件取下来,叠好,放进行李箱。他叠衣服的方式很整齐,先把衬衫扣子扣好,翻过来,袖子折到背后,再对折,叠成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方块。这是他在出版社实习的时候学会的。林晚每次看到他叠衣服都会说“你也太讲究了吧”。
他叠了五件衬衫,两件毛衣,三条裤子。然后又从柜子深处翻出几件旧T恤,都是在家穿的,领口有点松了。有一件是他们去**旅行时买的,林晚说这个牌子的T恤舒服,非要给他买三件,她说“不行,你要换着穿”。三件都还在,叠好,放进去。
接下来是书。书桌上放着一摞,床头柜上放着一摞,书架上也散着几本。他一本一本拿起来,看了看封面。有些书是他写稿子时参考用的,里面贴了很多便签条,密密麻麻的批注,这些得带着。有些书是林晚买的,她不太看书,但喜欢买,买了也不看,就放在那儿当装饰。他把她买的书挑出来,放在书桌上,没有带走。
然后他走到书房,蹲下来,打开保险柜。保险柜在书架最底层,被一堆旧杂志挡着。他转了密码锁,咔嗒一声,门开了。
里面的东西不多——一个牛皮纸信封,里面是房产证和几份股权协议;一个U盘;一本存折;还有那枚戒指。
他把信封拿出来,文件抽出来大致翻了一下,又塞回去,放进行李箱的夹层里。然后是存折。存折是林晚不知道的。不是故意瞒着,是没找到合适的时机说。后来钱越存越多,就更不知道怎么开口了。“其实我很有钱”这种话,怎么说都显得像在炫,所以他一直没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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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帽间里,他的那半边已经差不多空了。衣架上只剩下几个空衣架,歪歪扭扭地挂着。林晚那边还是满满当当。她要是回来,大概不会马上发现他的东西少了。她忙,每天回家就是换衣服、洗澡、看手机、睡觉。衣帽间她每天都会进来,但从来不看他的那半边。因为不需要看,他一直在那儿的。
沈砚站在衣帽间中间,周围全是林晚的衣服。那条红色裙子是她去年年会穿的,那件灰色大衣是他们刚搬进来那年买的,袖口有点起球,那个包是她今年生**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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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他走到门口,拿起行李箱。拉杆抽出来的时候,金属摩擦的声音很轻,但在这个安静到能听见自己呼吸的房子里,显得特别清楚。他把行李箱推到门外,靠在走廊的墙上。
最后看了一眼那个家。客厅、厨房、走廊尽头的衣帽间、紧闭的书房门、阳台上那盆龟背竹。还有餐桌,两副碗筷还在原来的位置。他刚才只收了自己的那副,林晚的那副还在——碗里的粥已经倒掉了,但碗还放在桌上,筷子搁在碗沿上,旁边是那杯没动过的温水。
他关了灯,走出去,带上了门。
门锁咔嗒一声。
走廊里很安静,楼道的灯是声控的,他站了一会儿,灯灭了。他没有跺脚,没有咳嗽,就在黑暗里站了几秒,然后拉着行李箱,走向电梯。
电梯门打开,他走进去,门关上。数字从21往下跳。20,19,18。电梯里的灯管有一根不太亮,光线昏昏的。
他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那个易拉罐拉环。她戴了三年,后来断了,滚到会议桌底下,她趴在地上找了半天。那天她回家说这件事的时候,语气气呼呼的,但眼睛是笑的。她说“沈砚,你欠我一个真的戒指”。第二天他就去买了。她戴上钻戒的那天,在镜子前看了很久,然后转过头说“你是不是偷偷存了私房钱”。他说“写稿攒的”,她说“写稿能攒这么多”,他说“嗯”。她没问了。
有些问题不问,不是因为信任,是因为怕拆穿了,发现对方不是你以为的那个人。
但他从来没瞒过她。
他只是没主动说。
电梯到了一楼,门开了。大堂里有个物业阿姨在拖地,看见他和三个行李箱,问了一句“要帮忙吗”,他说“不用”。
走出大堂,阳光很好,十一月的正午,太阳照在脸上,微微发烫。
他把行李箱塞进后备箱,背包放在副驾驶。发动车子的时候,手机震了一下。他看了一眼。
不是林晚。是阿城:“哥,你还好吗?”
沈砚打字:“没事。”
阿城:“嫂子那边……你打算怎么办?”
沈砚盯着这几个字,手指在键盘上悬了几秒,然后打了三个字:“不知道。”
不是“签离婚协议”,不是“不再联系”,是“不知道”。他确实是不知道。不是不知道想不想离婚,是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活。过去五年,他的生活里全是她。做早餐,等她下班,留灯,炖汤,帮她熨衬衫,陪她看电影,听她讲公司里的事,听她抱怨谁谁谁又给她使绊子,听她说“老公我今天好累”。每天都是这样。很固定的节奏,他习惯了。
现在这个节奏被打碎了。不是陆景行打破的,是他们自己。是他昨晚踹开门的那一刻就已经被打碎了。
手机又震了。阿城:“要不要我帮你找律师?”沈砚打了两个字:“晚点。”
他现在不想谈这些。他现在只想把车开出去,开到某个地方,停下来,然后一个人待一会儿。
但去哪儿,他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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